伊金霍洛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林清苑小区申报相关事宜的
补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阿镇西山路以东、苏布尔嘎街以南核心地段(明泰苑公租房西北角),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建设周期为2025年—2027年,总占地面积86140㎡,总建筑面积189900㎡,容积率1.62、绿地率35%,规划12栋15-17层住宅楼,建筑面积50㎡-100㎡多元户型,1953个车位(地上849个、地下1104个)与2865.62㎡非机动车位,可满足1775户约5680人的居住需求。

二、文件依据

三、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伊金霍洛旗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向符合我旗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轮候家庭进行出售)。
(二)在伊金霍洛旗范围内工作1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产业工人等工薪家庭(不限户籍,优先伊金霍洛旗户籍)。
(三)在伊金霍洛旗范围内工作,由旗组织部、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引进人才。
(四)非伊金霍洛旗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待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可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每个家庭只能申报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未成年子女以及成年未婚子女已作为家庭成员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今后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可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2.申请人家庭在伊金霍洛旗范围内无房。
3.申请人未享受过伊金霍洛旗已售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人才购房补贴等其他政策性住房。
4.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庭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应在所购保障房交付2个月内退还原承租房屋。
四、所需材料
伊金霍洛旗户籍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无房证明)原件(具体办理地点:CBD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网签窗口);
非伊金霍洛旗户籍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无房证明)原件(办理地点:CBD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网签窗口);
(四)在伊金霍洛旗范围内工作1年以上的劳务合同及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五)若为伊金霍洛旗引进人才,需提供旗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的认定文件;
备注:属于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的,可在明泰苑S2办公楼204办公室查询。
五、办理地点
伊金霍洛旗保障房智慧服务大厅(柳沟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明泰苑小区AS—2二楼211室),咨询电话:0477-8969406 0477-8969411,认购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
六、具体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1号、2号窗口办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填写《伊金霍洛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二)交款。申请人携带《伊金霍洛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到3、4号窗口办理首次认购交款手续(支持各大银行的银行卡,信用卡除外);
(三)登记。申请人将《伊金霍洛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及交款手续交至5号窗口并登记。
七、房源价格及管理
价格标准:初步定价4500元/㎡(简装修,最终以审计为准),所有楼层都是统一价。
产权管理:仅有使用权,不得上市交易、出租、抵押(按揭贷款除外),违规将依法追责。
退出机制:政府按原价回购(不折旧不计息),自行装修部分不予补偿,子女符合配售性保障性住房申报条件的可继承使用权。
八、房屋平面图及户型图










九、缴款方式及账户信息
(一)缴款方式
分三次缴纳,认购金5万元→总房款50%(工程完成50%)→交房时缴清余款,房款缴入专户后,申请人持缴款回单到伊金霍洛旗保障性住房中心智慧服务大厅开具收款收据。
(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伊金霍洛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账号:7800301220000000303377
开户行: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支行(行号:402205881264)
十、房屋特色及优势
1.购买人无需缴纳两共资金及契税;
2.购买人可申请低利率贷款;
3.购买人退出时,政府原价回收,房屋不折旧、不计息,完全免去房价波动和税费缴纳的后顾之忧;
4.购买人退出时,其子女符合条件可以继承房屋使用权,但不得对外转租转借;
5.购买人购买房屋后可在伊金霍洛旗落户。
来源:伊金霍洛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